富途证券:A股退市制度应借监港股经验
今年以来,港交所加速了劣质上市公司退市的节奏,并于6月13日宣布将光亚有限公司除牌退市。今年至此,已有四家上市公司被港交所除牌。
对于触发退市除牌的条件,港交所的规定相对笼统,仅要求发行人须有足够的业务运作(不论由其直接或间接进行),或拥有相当价值的有形资产或无形资产(就无形资产而言,发行人须向交易所证明其潜在价值),其证券才得以继续上市。如果港交所认为发行人不满足上述条件,将会强制上市公司进入除牌程序。在具体运用中,还会结合其他情形进行判断。
对于港交所主板的公司,如果进入除牌程序,大致要经历四个过程:
第一阶段,上市公司因触发除牌条件,将先被停牌六个月。该段时间内,交易所会监察有关情况的发展。发行人必须按相关规定,定期就有关发展发出公告。在六个月期限结束时,交易所会决定有关个案是否应延长此阶段或进入程序的第二阶段。
若进入第二阶段,交易所将会致函发行人,使其注意它持续未能符合第13.24条的规定,并要求发行人于其后的六个月内呈交复牌建议。这段期间内,交易所会继续监察发行人方面的进展,并要求发行人的董事按月呈交进度报告。在此限期结束时,交易所会考虑发行人的建议及决定是否应当进入程序的第三阶段。
如决定需进入第三阶段,交易所会发出公告,指出该名发行人的资产或业务运作不足以维持其上市地位,并订出发行人可呈交复牌建议的期限(一般为六个月)。发行人在此阶段中亦须按月向交易所呈交进度报告。
在第三阶段结束时,如尚未接获复牌建议,发行人的上市地位将予取消。届时,交易所及有关发行人均会就此发出公告进入第四阶段除牌。
有进有出方能维持活力
我们可以看到,香港上市公司除牌,交易所和香港证监会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一旦公司经营不善或者是庄家操控,就有可能进入强制除牌阶段。在具体运用中还可以结合其他情况进行判断,这样就使得被市场诟病多的股票会处于一个相对危险的位置,也会警示投资者小心介入。
反观A股市场,虽然监管层也推动多次的退市制度改革,但炒壳资源还是不断。
因此,应该借鉴港交所的经验,既有一些固有的规则和流程,同时要给交易所和监管机构一定的主观判断权力,利用证券法修订契机加强对信息披露违法的处置力度,对财务造假的事前防范。此外,对关联方利益输送等行为严厉打击,这样才能使得整个市场处于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健康局面。
作为整个市场循环的一个重要方面,退市除牌制度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制度,就如同大自然一样,有生一定有死,我们不能只顾生,不顾死。作为年轻的A股市场,应该学习借鉴相对成熟的香港市场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