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与蓝水科技合作创立互联网影视评价新指标
近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云计算分公司与北京蓝水科技文化有限公司在北京达成深度合作。双方决定通过紧密的合作共同挖掘、提升大数据对于互联网影视行业的独特价值,更好地服务中国互联网影视行业,实现互利共赢,推动双方在互联网影视领域的发展。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终端、平台、应用逐渐成为一个个新的盈利点,通信运营商也已不再是产业链核心,谋求多种发展路径,探讨新商业模式,积极开拓新业务方为生存之道。正因如此,云计算平台在某种程度上有着“让运营商避免管道化”的重要战略意义。
近年来,互联网影视行业发展迅速,逐渐成为流量消费的最大领域,但是行业缺少科学的评价标准,导致整个行业的交易成本和市场流通成本过高,行业处于高风险的状态,促进互联网影视行业快速健康发展,通信运营商还大有可为。
中国电信选择与蓝水科技合作,除了后者作为国家广电总局中国卫星电影频道节目中心、1905电影网旗下专事影视及其衍生业务发展的大数据公司,更因它是CIVI中国互联网影视指数缔造者,是互联网影视评价体系SVR搜视率的创造者与专利持有者,也是中国第一部《互联网影视大数据白皮书》的制定者。
强强联合方能合作共赢。蓝水科技与业内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此前与中国联通、百度、腾讯视频等联合发布的《中国互联网影视大数据白皮书》,蓝水作为唯一的大数据合作伙伴,全程参与了白皮书的数据分析与内容编制工作。
在接下来的合作中,中国电信云计算分公司拥有数据资源及与云平台,将开放全量用户观影底层数据,并提供云计算平台;蓝水科技拥有互联网影视行业背景及建模能力,将进行深度的评价指标体系开发、建模、分析,双方优势互补,有助于建立起互联网影视行业最科学、最全面的评价指标,共同促进互联网影视行业的健康良性发展。
打破现状,勇于突破,才能发现一片新蓝海。有业内人士分析指出,互联网影视评价指标体系对于互联网影视行业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标准实施后,将能够有效引导行业的发展方向,加快行业的发展速度,双方的合作正是在抢占行业标准的“制高点”。
与此同时,双方作为行业标准的发起者和制定者,也有助于各自在互联网影视行业优势地位的确立,在行业标准的完善、改进等方面的话语权,双方也能够最大限度的分享互联网影视产业带来的数据红利。
可以预见,蓝水科技作为中国电信云计算分公司在互联网影视行业评价标准领域唯一的合作伙伴,将得到全面开放用户观影数据。借助评价指标体系,双方共同努力挖掘运营商数据在广告、营销、内容创作、拍摄、宣发、投放等各个环节及视频平台、电视台、院线等多个领域的巨大潜力,建立起多元、可持续、高附加值的数据价值最大化的业务模式,实现双方的收益共享、共同发展。
只有拥有科学精准的行业规范,行业自律才能形成良性循环,中国电信和蓝水科技的合作,正是在为蓬勃发展中的互联网影视行业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