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新派出所拘留一无证电焊男子
2017年7月31日,龙新派出所社消民警带队在南联爱南路188号消防检查过程中,发现一名男子用电焊机进行明火作业,现场火花四溅并且周围未采取任何消防安全防护措施,便上前制止。
随后,将涉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的黄某带回派出所调查。经进一步调查取证,该电焊操作工人黄某无电焊操作证,冒险使用明火作业的违法事实清楚,电焊操作工人黄某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经批准,对其行政拘留二日处理。无证电焊工没有经过相关部门技术培训考试,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焊接技术水平有缺陷,工作随意性大,存在较大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