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交所产品何去何从?715大限之后,互金平台选择难
摘要:7月15日,多家互联网金融平台相继下架了与各类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合作的产品。目前,京东金融已下架所有金交所产品,之前发售的金交所产品回款等不受影响。团贷网相关负责人表示,在7月14日正式下线与交易所合作的“安盈宝”计划,存量业务的收益和回款计划等均不受影响。7月15日之后,还有哪些平台值得投资,是目前投资者面临的一道选择难题。
近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突然下发《关于对互联网平台与各类交易所合作从事违法违规业务开展清理整顿通知》(简称“64号文”),继而深圳市金融办7月12日就下发《关于互联网平台与各类交易所合作金融业务相关情况的通知》(简称《通知》)。
64号文提出,2017年7月15日前,停止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开展涉嫌突破政策红线的违法违规业务的增量。同时,互联网平台须积极配合各类交易场所,妥善化解存量违法违规业务。
就在文件下发后的7月15日前后,多家互联网金融平台相继下架了与各类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合作的产品。目前,京东金融已下架所有金交所产品,之前发售的金交所产品回款等不受影响。团贷网相关负责人表示,在7月14日正式下线与交易所合作的“安盈宝”计划,存量业务的收益和回款计划等均不受影响。
其实,近一年来,网贷平台、互金平台和金交所的合作红红火火,突然被监管叫停,影响着实不小。
那么什么叫做金交所?为什么这些互金平台要和金交所合作?怎样解读目前的监管政策?金交所产品有哪些风险?是不是所有金交所相关的产品都不符合监管政策?
作为一名平台资深投资者,笔者为大家来一一分析以上问题。
金交所的由来与作用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金交所。2010年的5月21日,天津金融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就成立。作为全国首家地方性金融资产交易所,它最早是为了解决国有资产处置而产生的。后来,各个省市也都相继成立了金交所,业务的功能和类型日趋多样化,在经过7年的发展,国有金融类资产交易在金交所中所占的比例日益降低,非标准化资产的交易业务比例却在不断增加。我们之前说的互金平台、网贷平台和金交所合作,都是属于非标资产交易的业务类型。
为何平台要和交易所合作?
去年8月24日出台的《网络中介机构业务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贷平台的借贷余额上限不超过20万元,在不同网贷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10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贷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100万元,在不同网贷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500万元。
正是这一项规定,使得“大额标”平台和以“资产证券化”为主要产品的平台被迫转型。因此,不少网贷平台就与可以发布非标资产的金交所展开了合作,并且发展壮大,甚至不少互金行业巨头间接或直接的持股了地方性金交所。其他非网贷互金平台受到网贷办法的影响,也纷纷与各类地方性金交所合作,发布其备案产品。
据网贷之家研究中心估测,目前传统网贷平台与金交所合作的累计规模约在1000-2000亿元,全部互金公司与金交所合作的累计规模将在万亿元以上。
以下为网贷直接截止2017年7月6日数据,46家与金交所合作的平台名单:
正是这日益壮大的发展趋势,引起了监管的重视。根据网贷之家不完全统计,目前已经有9家和金交所合作的互金平台开始下架相关产品了,但还是有不少平台仍然在违规发布。
目前的监管政策解读
一、关于64号文的解读
2017年7月份的64号文要求“各地整治办会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责令辖内互联网平台认真学习国发[2011]38号和国办发[2012]37号文、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其中各类要求总结如下:
1、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
2、不得采取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
3、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
4、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5、不得以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6、不向任何非特定投资者推介。
凡是无法向投资人公示以上相关信息的产品,均要谨慎对待。
二、关于《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的解读
根据最新的监管政策,证监会今年4月审议通过的《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已于7月正式实施,其中规定了以下两种方式不属于公开发行:
1、通过运营机构的信息系统等网络平台向在本市场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发布证券发行或者转让信息;
2、投资者需凭用户名和密码等身份认证方式登录后才能查看。
在符合64条文的基础上,平台需要做到只针对特定投资者进行推介、鉴别投资者类型和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揭示。因此,不注册就能查看产品信息和没有进行风险提示的平台也不符合监管要求。
三、关于金交所相关政策的解读
2017年1月监管部门发布《关于做好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前期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清整联办〔2017〕31号)。
据报道,1月份的“金交所回头看”通知导致340多家交易所因为涉嫌违规而被整顿。此次整改,涉及到与互联网平台合作需要整改的名单有5家,如下:
据报道,这些被关闭或者暂停业务的金交所主要是经营白银、原油等大宗商品;还有类似股票市场交易方式进行连续交易的交易所,如南京文化产权交易所、广东文化产权交易所、北京文化产权交易中心、大腾商品交易中心等。这些交易所几乎违反了监管部门划定的所有监管红线,包括将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集中交易、标准化持续交易,权益持有人超过200人等。
因此,涉及以上所述交易所的相关平台产品可能会涉嫌违反64号文相关规定,投资者们要谨慎对待,如果有投资以上平台的投资者,可以密切关注平台是否已经下架或调整相关产品。
投资者建议和金交所平台投资攻略
从以上三大类型的政策,我们可以看到,2017年,必定是一个更加严格的监管年,对于规范互联网平台,监管层的态度是坚决的。
那么是不是所有的互金平台都不可信了?所有的金交所平台产品都要下架?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我们不得不承认,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移动端金融服务的兴起,互联网和移动端的理财已经成为了大众理财不可获缺的方式之一。政策的严监管,实际上是对广大投资者的保护;行业的整顿,实际上是对真正有投资价值的平台的福音。大浪淘沙,留下来的才是真金。
那么,有哪些类型的互联网平台是值得我们投资的呢?
笔者认为,随着监管政策不断出台,以及整顿的不断深入,未来有三类平台更具优势。
一、有银行存管,成立年限较长,有BATJ作为股东背景的综合性理财平台,如陆金所、京东金融等。
以陆金所为例,其定期理财产品“财富汇”起投门槛远远高于一般的互金平台,起投门槛在5万至100万不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将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客户拒之门外。并且,陆金所对平台上的资产进行了风险分级,对用户进行了风险能力评测,对于底层资产做了明确的信息公示。因此,尽管陆金所也在46家金交所合作平台名单中,但其产品在经过调整后仍在7月15日后正常发售。不过很多投资者比较在意的是,这类大型互金平台的收益率普遍较低,因此谨慎型投资者更为关注。
二、产品底层资产为实质抵质押物如票据、房产等的理财平台,其中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佳,因为银票收益权是目前少有的不需要份额拆分的业务。
以银票网为例,其定期理财产品“天弘票融”底层资产为银行承兑汇票,该产品是发行方通过金交所备案登记发行的固定收益类系列产品,所募资金用于受让银行承兑汇票收益权,票据资产由第三方专业托管机构保管。由于银票单张票据金额较小,20万-200万不等,较为容易满足200人的募集要求,且此产品是每一个标的与项目和票据资产均一一匹配,没有进行拆分,符合监管要求。根据平台历史信息披露,票据产品的强兑付属性非常明显,逾期和坏账情况基本为零。因此,作为名单中少有的票据类平台,银票网目前仍在正常发布产品。值得一提的是,这类理财平台的收益率高于陆金所,但低于网贷平台。
京东小银票产品特性和兑付情况与银票网非常类似,逾期和坏账情况也基本为零,可能是京东平台的用户基数大,故而利率相对比银票网要更低一些。
三、按照网贷监管政策进行整改,主要以网贷行业排名前10的P2P平台为代表。
以团贷网为例,据报道,团贷网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将按照64号文的要求,在7月14日正式下线与交易所合作的“安盈宝”计划,存量业务的收益和回款计划等均不受影响。其网贷产品“微团贷”是金额较小,融资人分散的一款借贷产品,融资金额在5万至20万之间,详细披露了借款人详情和风控保障措施。由于其金额较小,且资产一一对应,因此也符合监管的要求。网贷平台的收益率相对较高,但由于P2P的行业属性,还是会有一定的逾期率和坏账率,对此投资者要谨慎鉴别产品的底层资产属性,特别是是否有严格的风控保障措施,以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对于互金平台和金交所的合作模式,未来的趋势笔者更倾向于在整顿中涅磐重生,一方面加强对金交所的管理,对其发布的产品进行严格审核和监管备案,一方面对于互金平台进行备案,合规经营且有良好资产端的平台才能继续生存,不合规的平台终将被淘汰。两者结合下,平台的产品有金交所进行监管备案,投资者也有了更多的投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