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检察院开展法律文书规范化活动

 

近日, 镇平县检察院针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法律文书说理不够透彻等问题,开展法律文书规范化活动,遵循合法、必要、注重效果等原则,总结法律文书制作经验,对问题加以改进,提升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据悉,该院注重强化检察机关自身监督,全面推行法律文书说理工作,依据法律或者司法解释,根据案件性质、案情复杂程度以及当事人的实际需求,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适用法律等进行有选择、有重点地分析,注重情理法相结合,全面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

同时,结合说理对象的年龄阶段、文化程度、心理特征等具体情况,综合考虑案件的各种因素展开说理,特别注重阐述不批捕、不起诉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力求说理逻辑严密、用语规范,促进当事人和相关执法单位全面正确地理解检察机关的执法行为和所作决定的事实、法律、政策依据,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此外,实行法律文书层层把关制,落实责任,分级负责,督促和引导案件承办人牢固树立文书质量意识,切实增强文书说理性、可读性,坚决把问题消灭在法律文书发出之前,进一步规范法律文书的制作,避免文书说理工作流于形式。(邢景文 李丰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