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模频繁侵扰民航 “无人机”监管存在盲区
四月份在我国西南地区,连续发生了11起空飘物侵扰民航的事件,造成上百架航班迫降、取消或延误,上万旅客的出行受到影响。如果偶发一两起事故,可以理解为用户的“误操作”;那么连续十几起的肇事,就可以认定这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搞事情”,其目的就是干扰民航和民用航空器的运行秩序。而其中暴露出来我国在空域管理方面的问题,值得关注。
组装机黑飞 民航客机只能迫降
据调查,干扰成都机场的空飘物是固定翼航模,干扰重庆机场的空飘物是巨型风筝,其背后都是人为故意破坏。根据成都机场亲历空飘物侵扰的某航班机长描述,他从飞机里看到的空飘物是一个飞机模样、长2-3米左右、颜色红蓝白相间的东西,这就是固定翼航模。一台充满电或者油料的固定翼航模,最多能在空中飞行1小时,最远能飞10公里,由于其飞行能力很强所以“破坏力”也很强。
我国民航局对于民航航路的规定是以客机为中心上下各5公里、左右各10公里的区域。而客机在进场降落时,航路会变得非常“拥挤”,很容易受到鸟群或者不良天气的干扰。肇事者选择在机场、使用自组固定翼航模进行干扰,隐蔽性强且危害巨大。遗憾的是,机场雷达只能探测到空飘物的入侵,并不具备任何反制手段(比如强行击落),所以民航客机只得迫降、延误甚至取消航班,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更重要的是,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这体现出了我国民航在遭遇突发事件时的无力感。
面对猖獗的自组航模黑飞事件,难道只能让民航客机无奈地迫降么?
凶手并未抓获 无人机已然“躺枪”
时至今日,侵扰西南多地的航模肇事者依然没有被抓获,然而一场针对无人机的监管“暴风”却轰轰烈烈地来袭。5月16日,中国民航局通过官网宣布,已经初步完成民用无人机登记注册系统的开发,将正式对质量250克以上的无人机实施登记注册。这是中央政府首次对黑飞事件作出“回应”,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关注。
5月17,民航局正式发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但其中关于“无人机”的定义却让人困惑。规定中说“民用无人机是指没有机载驾驶员操纵、自备飞行控制系统,并从事非军事、警察和海关飞行任务的航空器。不包括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也就是说,规定仅要求无人机进行实名登记,而对民航同样构成“威胁”的自组航模却不在监管范围之内,一时间众说纷纭。
王先生在一家贸易公司从事商务方面的工作,经常搭乘往返于北京-成都的航班,是名副其实的“空中飞人”。4月份他的出行就受到严重干扰,影响了公司的一些业务,所以他对于民航安全格外的关心。“我一直关注着川渝地区的无人机干扰民航事件,因为耽误了我好多事。可我从新闻里看到这次肇事的并不是那种小的无人机,而是那种大的飞机,应该叫航模。这次实名制登记本来是好事,然而却把航模忽略掉了,那以后它再肇事怎么办?我很担心出行安全!”
和王先生有着同样困惑的人不在少数,大家关注的焦点是肇事者为何迟迟没有抓获,以及未来我国的民航安全该如何维护。可惜的是,这项“实名制”规定并没能给出令人满意的答案。
惩治黑飞 监管手段必须再升级
其实,航模与无人机同属民用“低慢小”飞行器的行列,只不过无人机具备一体式的设计和出色的航拍功能,更为社会大众所熟悉。所以说无人机应该被监管,而在公众眼中同属“无人机”的组装机、固定翼航模、直升机航模等都不能逃避接受监管的责任。并且,我们的监管手段一定要再升级。
对于“低慢小”飞行器,除了建立全面的实名登记制度外,厂商应主动配合国家接受监管,从技术手段降低飞行器“黑飞”的风险。例如设立电子围栏,让飞行器无法在机场、军事基地、行政中心等禁飞区使用,并且做到动态调节;又如增加机身序列号,在激活时要求用户录入个人信息,让每台能够起飞的飞行器都能查到实际使用人。对于无人机行业而言,这些功能已基本实现;而规模小但“威胁性”极高的航模产业,有待贯彻落实,不能成为“法外之地”。
好在我们终于等来了好消息。近日,工信部联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科技部、公安部、农业部、国家体育总局、国家能源局、中国民用航空局等部门发布《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17—2018年版)》。对于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研发管理、注册管理、鉴定管理、制造管理、流通管理、运行管理和报废管理等七大环节进行管理,推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技术和行业的健康、有序、持续发展。
相信在在政府的管控、厂商的协助和用户的配合之下,中国民用飞行器行业一定能快速打破僵局,重新进入健康、高速发展的行列。